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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通知:关于举办第二十八期发展对象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15

地大党组发〔2023〕2号

各分党委(党总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严格发展党员工作程序,保障发展党员工作质量,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普通高等学校党建工作标准》等文件要求,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举办第二十八期发展对象培训班,现将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已被确定为发展对象的学生或教职工。

二、培训时间

2023年3月15日—2022年3月22日

三、培训内容与形式

1. 开班典礼暨“红专并进·博学报国”主题党课:采取线上、线下同步视频直播方式举行。

时  间:3月18日下午2:30

地  点:南望山校区东区教学综合楼A0113会议室(线下)

            腾讯会议(线上)

线下参会人员:南望山校区第二十八期发展对象培训班学员。

线上参会人员:未来城校区第二十八期发展对象培训班学员(各单位自行组织学员集中参会学习)。

请各单位做好开班典礼学员考勤和相关组织工作。

2.课程学习:通过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网上党校平台组织实施,参训学员登录网址(http://www.uucps.edu.cn/dx/cug/),输入报名手机号和初始密码123456,即可参加学习培训,也可以直接下载移动客户端(学习公社APP)随时登录学习。参训学员须在线完成18个学时的必修课程学习,选修课程自愿参加,课程内容涵盖党的二十大精神、党史和党章党规党纪、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形势政策教育、理想信念教育、榜样示范等模块(详见附件1)。

3. 思想汇报:参训学员围绕“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定理想信念,争做时代先锋”主题,撰写一篇学习心得并上传培训平台。要求:不少于800字,思想性强、主题鲜明、条理清晰、内容详实。各单位管理员对本单位学员学习心得进行批阅评分(总分为100分)。

4. 在线考试:完成课程学时考核要求后参加在线考试(总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60分钟。

5. 学习交流及社会实践:各单位组织开展学习交流及实践环节,根据学员表现完成线上打分评价(总分为100分)。

6. 培训结业:培训成绩按照课程学习50%、思想汇报10%、在线考试30%、学习交流及社会实践10%加权得出,80分及以上为合格。各单位结合学员参训综合表现认定学员是否准予结业,并按照不超过学员总人数5%的比例评选优秀学员(参训20人以下单位至多评选1名优秀学员),填报《第二十八期发展对象培训班学员综合评定结果汇总表》(详见附件2),经分党委(党总支部)签字盖章后报送党委党校办公室,党委党校审核通过后,生成电子结业证书并向优秀学员颁发荣誉证书。

四、组织实施

1. 学员报名。各分党委(党总支部)要安排专人负责发展对象培训组织报名工作,按照学校分配名额遴选参训学员(见附件3),认真填写《第二十八期发展对象培训班学员登记表》(见附件4),纸质版由分党委(党总支部)书记签字盖章后报送党委党校办公室,电子文档发送至党校电子邮箱。报名截止时间为3月13日下午5:00。

2. 制定方案:各分党校要认真组织,制定学习交流及社会实践环节培训方案,于3月18日前将培训方案电子档发送至党委党校邮箱。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教职工发展对象由马克思主义学院分党校、经济管理学院分党校代为培训。

3. 组织管理:培训以分党委(党总支部)为单位组建班级,每班设置班级管理员1名,由党建工作辅导员或组织秘书担任,负责本班教学活动的组织实施。各分党委(党总支部)要高度重视,确保培训任务圆满完成。

未尽事宜或其他特殊情况,请及时联系党委党校办公室。

办公地址:南望山校区东区教学综合楼B1817

联系电话:027-67886323

电子邮箱:dx@cug.edu.cn

特此通知。

附件:1.第二十八期发展对象培训班培训班网络培训课程表.docx

          2.第二十八期发展对象培训班培训班学员综合评定结果汇总表.docx

          3.第二十八期发展对象培训班培训班参训名额分配表.docx

          4.第二十八期发展对象培训班培训班学员登记表.docx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党委组织部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党委党校

2023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