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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关于举办发展对象培训班的通知

作者:党校、组织部 来源:党校、组织部 发布时间:2021-04-23

各分党委(分党校):

经研究,学校党校拟于近期举办一期发展对象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和方式

时间:2021年3月18日至2021年4月8日

方式:采取网络培训的方式,依托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大学生网络党校(www.uucps.edu.cn)平台组织实施。

二、培训内容

培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党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党史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等设置必修课程,围绕心理健康与压力管理等设置选修课程(课程见附件1)。同时,学员还应自主学习党章、党的十九大报告以及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等内容。

三、培训安排和考核

本期培训包括课程学习、交流研讨、撰写研修心得、在线考试四个环节的培训任务。

1.课程学习。参训学员必须完成不少于24学时(45分钟/学时)的必修课程学习,还可自主学习相关的选修课程。

2.研修心得。参训学员应结合自身思想实际,围绕“学党史、知党情、跟党走,做中国共产党执政的坚定支持者”主题,在学习平台上撰写提交一篇研修心得,由班主任进行评阅。

3.交流研讨。参训学员结合学习实际,在学习平台上围绕“中国共产党为什么‘能’、马克思主义为什么‘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什么‘好’”等主题进行研讨。大学生网络党校在互动社区设立主题研讨区,方便学员进行交流与互动,分享学习成果。

4.在线考试。参训学员完成课程学时考核要求后应参加在线考试。考试时间为60分钟,卷面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在线考试合格分数。

学员必须完成课程学习、研修心得、交流研讨、在线考试四个环节的培训任务,方可获得并在线打印学时证明。

各单位结合实际,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可组织学员开展社会实践、小组研讨等活动。

培训总评成绩按照课程学习40%、研修心得15%、交流研讨5%、在线考试40%加权得出,80分及以上为合格分数。同时,在学员获得学时证明的基础上,各单位认定学员是否准予结业。学校党校在审定各单位学员成绩登记表的基础上,为合格学员办理培训结业证书。

三、注册登录方式

参训学员在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大学生网络党校(www.uucps.edu.cn)平台实名注册,登录后使用统一发放的学习卡参加学习。培训期间,学员还可下载大学生网络党校的移动客户端(学习公社App)开展学习。

注册、登录方式和具体操作流程,详见班主任(班级管理员)工作手册、学员APP操作手册、学员学习手册(另发)。

四、培训管理

本期培训主要以分党委(分党校)为单位设立班级,每班可分为若干小组。各分党委(分党校)应切实履行好领导和管理责任,指定1名专职干部担任培训班班主任,履行班级管理员职责。班主任要严把学员资格审核关,合理制定培训实施方案,落实跟班管理机制,做好沟通协调工作。每个班应指定1名学员担任班长,协助班主任做好相关工作。

各单位应于3月12日前向学校党校报送《武汉大学党校2021年发展对象培训班(第一批)XXX分党校学员登记表》(附件2),4月15日前报送《武汉大学党校2021年发展对象培训班(第一批)XXX分党校学员成绩登记表》(附件3)。

联系人:高朝虎

电  话:68754087

邮  箱:wddx@whu.edu.cn

特此通知

 

附件:

1.武汉大学党校2021年发展对象培训班网络培训课程 

2.武汉大学党校2021年发展对象培训班(第一批)XXX分党校学员登记表

3.武汉大学党校2021年发展对象培训班(第一批)XXX分党校学员成绩登记表

 

中共武汉大学委员会组织部、党校

                   2021年3月8日